宏观质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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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14年工业工程(质量工程)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人:     审批人: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05-16


一、培养目标

工业工程质量工程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人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服务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社会咨询机构和企业等,致力于培养从事质量科学领域基础理论研究,质量标准、质量体系、质量管理等多方面应用研究,并将研究成果从产品领域应用至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者,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一阶段:预报名。考生须在2014年6月前将以下资料报送至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1)资格审查表2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一寸免冠照片2张(与资格审查表所贴同底)。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2014年6月至7月(具体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4年7月(具体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是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务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到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具体时间以网站通知为准,考生需根据通知要求时间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暂不接收小语种考生的报考)。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划定的“GCT”成绩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分别为100分。专业笔试科目及相关注意事项请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六、录取原则

我校自主确定GCT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合格,即可录取。

七、培养方式

1、在职攻读(主要利用周末、节假日等进行集中授课)。

2、学费(含论文指导费)3万元(具体费用以学校简章为准)。

3、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八、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主要有现代工业工程、工程经济学、运筹学、流程再造与供应链信息管理、宏观质量管理、国际标准化战略、中国质量文化、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质量安全预警、宏观质量统计与分析、国内外质量行政监管体制与技术、WTO TBT/SPS技术性贸易壁垒、产品质量的法律制度研究等。

九、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及其他

人民币30,000元/人。由武汉大学财务部收取,出具武汉大学正规票据。可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各交纳15,000元,不含食宿、教材等费用。

所有学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

十一、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18942905499

电 话:027-68756646

传 真:027-68755057

地 址:武汉大学文理学部老外文楼二楼 邮编:430072

网 址:www.iqds.w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