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并且指出:“坚持创新发展,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让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形成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显然创新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创新何以能够担此重任?是因为创新本身具有众多特质,是能够支撑经济发展的动力系统。
创新是连接微观个体,中观产业,再到宏观经济的纽带。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和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个人,大范围的微观个体创新如若蔚然成风,将会彻底改变我国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竞争方式,再造市场和产业结构的新特征,最终驱动整个宏观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创新符合了量变到质变的内在辩证规律。
创新是经济活动从静态到动态的螺旋式演进过程。静态并不是静止的,而是各种经济主体相互作用和要素配置的暂时均衡,但其中各个市场主体和市场要素还在不断地循环流转当中。创新在结合不同主体和不同要素投入的基础上,以新的经济利益为激励,以创新活动的外溢和扩散机制为渠道,驱动市场经济运行进入新的更高层次的均衡,周而复始,推陈出新。创新是将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结合的最好的社会经济活动形式之一。
创新是从局部到全国,进而连接全球市场经济活动的桥梁。创新活动具有集聚经济的特征,在研究机构、高等学校汇聚的区域产出效率很高。创新活动又可以随着信息流和物质载体在不同的空间范围内有序流动。区域到全国,全国到全球,虽然有空间和距离的有形阻隔,但还是可以形成创新的网络结构,而不是彼此割裂的孤立的创新尝试。创新是多向的交流反馈机制,而不是单向的冲击-响应固化模式。创新活动当中较完备地体现了局部和整体的对立统一。
创新是现实经济活动、理论精炼和政策组合的综合。创新孕育在各种社会经济微观主体具体活动的沃土之中,但又离不开熊彼特、德鲁克这样的大师对经济运行和管理活动中各种创新案例的规律性总结。创新的理论研究总结了创新活动的规律和特征,引导创新政策的设计和实施,扶持更多的微观主体进入创新领域,产出效率得以提升。创新可以是大众和企业的自发行为,但国家创新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也可以为新时代创新塑造重要外部环境。创新活动综合地印证了科学哲学的实践观。
创新与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融汇与贯通。创新过程是各种社会经济主体的协同合作,是各种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是基于组织和区域内外部平台和通路的开放交流,是人类已有物质资源和知识财富的合理合法共享。创新的成果也将促进社会经济各个主体福利的改进,实现生态、环境和能源等约束条件的松弛,帮助社会多层级架构从封闭走向开放,确立共享的价值观和社会分配格局。
创新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正是因为创新活动对社会经济各个主体禀赋的最大程度的包容性,对空间和时间距离障碍的最强有力的突破,对经济运行活动的最强烈的刺激和激励,是迄今为止经济学家对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认识进行发掘之后得到的最深刻的理论凝练之一。以创新作为新常态下发展理念的第一要义,坚实而又动力澎湃。